上岸的时候,她故意把硕大的胸膛露出一些,脚下却是一歪,娇声跌倒在地,那双眼睛的主人从树林里跳了出来,芙丽丝心中暗笑,不过当那个人来扶她的时候,她却是笑得甜极了。
看着芙丽丝被一个男人背走,负责跟踪的任克敌倒是不便于靠得太近,通过无线电联系跟踪的干警们把网撒得大一点,不要惊动了她,给她一点活动的空间。
芙丽丝被那男人背进了房间,说自己是到蒙城旅游的游客,迷失了方向,随身带的东西也在此过程中丢失了,问那个男人能不能把手机借给她跟朋友联系一下。
那男人露出了色狼本色,说,手机可以用,不过要拿东西来交换。
芙丽丝自然知道这男人打的什么主意,只是在那男人猴急地扑过来时,却是被芙丽丝一脚踢在了肉鸡上,顿时弓成了一个虾米,芙丽丝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,操起早已经瞄好了的一根棍子砸了下去,男人的身体抽搐了几下便再也不动了。
芙丽丝四下翻找着,找到了一部手机,拨了一个电话:“我是腹蛇,我逃出来了。”
“你确信你是逃出来而不是被人故意放出来的?”电话那端响起一个压着嗓子的声音。
“你放心。我在里面听说陆渐红没死,真的还是假的?”
“真的,已经醒来了。”
“杀死陆渐红的任务必须要完成,我带来的人已经全部完蛋了,你想办法给我弄一把枪。”芙丽丝脸上的妖媚已经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冷酷的杀意。
“好,你现在在哪?我安排人给你送过去。”
“我在蒙城的一座山里,在市区的西南方向,你到了打电话给我。”
“好,晚上见。”
芙丽丝放下电话,这才发现肚子已经很饿了,出去打量了一番,没有什么异样,这才回来找吃的。
芙丽丝有一点没有撒谎,她确实很喜欢吃东西,只不过在这所简易的木屋里,她只能找到一些风干了的鹿肉,原本她可以生火做一顿丰盛的美餐,可是她不敢去冒这个险,所以她只能坐着干嚼着难以下咽的硬梆梆的鹿肉。
任克敌的心情不错,陆渐红醒来的消息已经由胡安国发了短信到他的手机上,不过此时他无暇去庆祝,更无暇去看望陆渐红,因为他知道,他有更重要的事情。
故意放走芙丽丝作饵去钓大鱼,这是他的主意,即使是设饵不成,他也必须让芙丽丝在他的视野范围之内,不能让她给逃了,否则他的麻烦就大了。
所以他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这个木屋,而从另外几面的包围情况来看,芙丽丝还在那所木屋里并没有离开。
难道她打算在这里长住,过个几十年成为一个白毛女?这个想法只是任克敌一闪而过的事情,他当然不会这么认为。到目前为止,他不知道那个背了芙丽丝离开的形如野人般的男人是什么身份,或许是个拾荒流,或许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,什么身份都有可能,但绝不会是与芙丽丝接头的人。那么芙丽丝在这里等着,绝不是为了等到天黑去出逃,以她的智慧不难想像,现在的她肯定是通缉的对象,以她一个单身女人,想离开蒙城这个城市的难度还是非常高的,那么就有一个可能,那就是在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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