骏花品书阁

字:
关灯 护眼
骏花品书阁 > 黄帝秘藏 > 第279章

第279章


第279章

“典兄,你看这是什么?你跟着领袖这段时间,所看见的,所听见的,所有关于我惊门领袖陈道灵的绝密内容,应该都在这张书信里吧?”

齐鼎州拿着书信,朝我走了过来。

他将书信递给了我。

这封书信已经给密封好了,而在封面上,已有署名。

典正!

这就是典正的签名字迹!

我捏着书信,没有着急打开查看里面的内容,而是缓缓盯着典正。

典正此刻有些傻眼地看我,支吾说:“领......领袖......这不可能......我向天发誓,我从没有写过......”

“住嘴!”齐鼎州大喝,他说:“你该不会还想说,这封书信是我伪造的,然后故意放在你家中暗格里的吧?那山水画后面的暗格,与整个房子连通,我们可没有这能耐,偷摸在你家弄个暗格,来放这张绝密书信!”

“暗格怎么解释?”

我问道典正。

这确实已经是铁证如山了。

不光有亲笔签名,还有个似乎刻意为了存放书信而出现的暗格。

这根本不像有人要陷害典正。

“这暗格是我此前存放其余贵重物品的地方,只有我一人知道,我也不清楚怎么会有张书信。”

典正下意识地说。

“好!你也承认了这个暗格只有你一人知道,我要不是在你家如此细心的搜查了半小时,恐怕我还找不到!”

齐鼎州喊道。

噗通——

典正说不过齐鼎州,直接朝我跪了下来,他六神无主地说:“领袖,您相信我......我对你真没二心......”

齐鼎州冷笑,说:“领袖啊,那四人因为透露的是其余理事的消息,所以其余几位理事有权先杀他们,这典正透露的是你的绝密消息,该要怎么处理,便是你的自由,但我建议,还是当场诛杀他为好!免得这人再祸乱我惊门!”

这时,我没正面回应,而是将书信打开。

里面果然记录了我的诸多秘密。

甚至包括了陈道灵就是陈启!

从明末祭祀之后,我身上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在这封书信中记载。

同时,书信中,也写了我的软肋,关于我的软肋,只有这么一句话——“惊门领袖陈道灵,黄永恩之徒陈启,可用林苏荷威胁,但此人并无致命短处,也无真正软肋。”

也无真正软肋。

这最后一句话,让我猛地不寒而栗了起来!

我再次望向了典正。

能知道我这么多的事情,甚至如此透彻的看清楚我这个人,只有跟我朝夕相处的典正。

而无论是齐鼎州也好,还是公孙侯、李苦海也罢,他们就算想要挑拨离间,想要往典正身上泼脏水,也根本做不到这种程度。

简单而言,他们没这能耐,写出这份关于我的个人绝密信息报告。

另外,也可以看出,齐鼎州本人,是根本不清楚这份书信内容的,甚至是整个惊门,也都不清楚这份书信的内容。

不然,陈道灵就是陈启的事,早就暴露了。

“领袖,这份书信,也给我看一眼?”

齐鼎州的眼神往我这边看。

我没回他,而是点燃起一根火柴,将书信给焚烧。

书信焚烧殆尽后,齐鼎州讪讪地笑了一声。

“典正的事情,我会处理的。”

我看了眼典正,说:“你别跪了,起来吧,去隔壁房间等我。”

典正双腿打颤的起身,他踉跄的走出了房间。

书信到底是不是典正所写,他们这些个我自认为最忠心于我的属下,有没有背叛我,这些事情的真正答案,还得继续看下去。

而我现在主要疑惑的是,齐鼎州跑来跟我指出典正的问题,究竟有什么目的?

只是单纯的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么?

我估摸着,未必这么简单。

齐鼎州冷眼看了下典正,接着站在了我的面前。

而我接着,说:“典正他们通敌,这个敌人是谁?”

“这便是我来找领袖,要说的另外件重要事情了,此人的具体信息,我们都不太清楚,但他手段通天,他连写了数张生死契,给我惊门理事下战帖......”

接着,齐鼎州将上回王化羽所说的事情,又说了一遍。

“此人究竟跟我惊门有什么仇?又什么恨?竟对我惊门要下此狠手?”

我疑惑地问。

“不清楚,但我们估计,是见不得我惊门在江湖上一家独大,领袖,你一定要带领我们惊门度过此劫啊!”

齐鼎州低声说。

我接着好奇地问道:“此人能连写数张生死契,其实力怕是都要远胜当初的黄永恩,又岂是我能够抗衡的?我看不如这样吧,找个机会,让他现身,看他想要什么条件,我们惊门答应了就是,握手言和的好。”

“领袖!我惊门之辈,哪能如此没有志气,万不能再说这些话了,就算粉身碎骨,我等也要跟此人搏杀到底啊!”

齐鼎州表情不悦,亢奋的对我说道,义愤填膺。

“那我们该怎么办?我一人也想不出如何抗衡他,甚至,这人的身份信息我都不知道,这完全是两眼抓瞎。”

我无奈地说道。

而当我说到这时,齐鼎州的眼神一动,道:“领袖,我有一计,可助惊门幽而复明,可使那人铩羽而归!”

“你什么办法?”我好奇的问。

“应该是我们几位惊门理事共同商讨了一个办法,能让领袖拥有抗衡那人的实力。”

齐鼎州笑了笑说道。

接着,他的脸色一正,道:“那就是成仙!”
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,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